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301665 证券简称:泰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的综合授信
额度并提供担保。上述议案同时由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国信托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泰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泰禾”)、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天宇”)、江西仰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仰立”)向中国信托银行申请合计最高额不超过 3,70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25,400 万元(按
2026 年 4 月 21 日汇率计算)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均为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上海泰禾
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2,204 万元,对江西天宇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45,809 万元,对江西仰立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5,000 万元,未超过已审批的担保额度。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针对上海泰禾,公司与中国信托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债务人:上海泰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3,70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25,400 万元(按 2026 年 4 月
21 日汇率计算)
5、担保范围: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债权实现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及损害赔偿。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如分期提款),且各部分的债务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二年,因主债务人违约,授信银行提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相应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二)针对江西天宇,公司与中国信托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债务人: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12,000 万元(在上海泰禾尚未使用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可与江西仰立共同或调剂使用该担保额度)
5、担保范围: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债权实现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及损害赔偿。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如分期提款),且各部分的债务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
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二年,因主债务人违约,授信银行提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相应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三)针对江西仰立,公司与中国信托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债务人:江西仰立新材料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12,000 万元(在上海泰禾尚未使用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可与江西天宇共同或调剂使用该担保额度)
5、担保范围: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债权实现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及损害赔偿。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如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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