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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6 15:54:23 股吧网页版
泰禾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关于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包括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要求,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按其所持股份享有平等地位,并承担相应义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公司立足发展战略,持续深化董事会多元化、独立性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治理保障。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人力资源

公司坚守“以人为本”理念,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国际公约相关规定,将员工权益保障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建立了聘用、考核、培训、晋升、薪资福利、奖惩等人事管理制度, 持续推动员工权益保护与企业高质量发展有机统一、相互促进。
3、风险管理

公司将风险管理视为稳健运营的核心要素,构建系统化风险管控框架,通过全流程的风险识别、评估与管控,积极应对内外部环境变化,保障经营发展行稳致远。公司构建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协同联动的多层次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形成权责清晰、层层落实、全域覆盖的风险管理治理格局。
4、社会责任
(1)科技创新

公司坚持创新为本、技术驱动的理念,构建了涵盖新农药创制、活性筛选、药效研究、工艺、制剂研发、理化测试、原药登记至生产制造的全链条、一体化技术研发体系;
(2)全链质控

公司严格遵循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秉持“零缺陷”理念,建立覆盖“采购-生产-销售-售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控制体系。
5、重点业务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公司已对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做分离,相关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公司明确规定资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业务审批流程,能够有效防范资金活动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采购与付款

公司建立采购计划控制流程、供应商管理流程和付款结算控制流程等,借助 OA信息化办公系统及财务NC系统予以管理控制,并明确相关岗位职责,提高采购业务计划性和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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