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贾政和)
2025年度,本人作为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贾政和先生:1964年6月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2月至2006年8月,任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6年8月至今,任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2013年5月至2023年12月,任南京天熹娱乐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0月至2022年10月,任江苏金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至2021年11月,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0月至2024年12月,任江苏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南京贝迪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月至今,任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1、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14次董事会,本人均认真出席会议并进行了表决,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均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2、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4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了2次会议。
本人认为公司在2025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主持并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共主持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2项议案。
2、参与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2025年共参加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续聘审计机构、2025年度关联交易、聘任财务总监及内审负责人等19项议案。
3、参与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共参加了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了董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7项议案。
4、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共参加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审议通过会议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自任职以来,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联系并保持顺畅沟通,并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审计部积极交流研讨,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跟进年报编制中的事前、事中、事后工作,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东浩德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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