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泰禾股份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调剂。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可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公司可将银行授予公司的授信额度转授信给子公司使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实际融资额度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融资金额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授信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0亿元(含)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 担保额度
担保方 方最近 截至目前担保 占上市公 是否
担保方 被担保 持股比 一期资 余额 本次授信 司最近一 关联
方 例 产负债 (20260331) 担保额度 期经审计 担保
率 净资产比
例
江西天
宇化工 100% 39.17% 45,809.00 60,000.00 16.65% 否
有限公
司
江西仰
立新材 100% 54.79% 20,000.00 5.55% 否
料有限 5,000.00
公司
上海泰
禾国际 100% 89.63% 2,204.00 20,000.00 5.55% 否
贸易有
限公司
江苏新
河农用 51% 14.72% 8,800.00 20,000.00 5.55% 否
化工有
限公司
南通泰 香港泰
禾化工 禾有限 100% 74.27% 33,983.00 72,000.00 19.98% 否
股份有 公司
限公司 上海泰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