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301665 证券简称:泰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5,751,823.6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92,940,142.08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9,294,014.21 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金 4,647,007.1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336,849,851.37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 499,168,384.59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公司 2025 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499,168,384.59 元为依据。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并结合 2025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5,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8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已实施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已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0,000,000
元 (含税);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270,000,000 元(含税),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7.97%。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70,000,000 180,000,00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65,751,823.61 265,939,065.46
研发投入(元) 178,715,928.65 146,853,526.50
营业收入(元) 5,368,631,680.78 4,236,282,345.3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2,336,849,851.37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499,168,384.59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450,0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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