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普微”、“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4,362.1636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97 号)。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4,362.163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截至《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公告日,大普微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本次发行价格 46.0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 年摊薄后静态市销率为 20.89
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 2024 年年静态市销率平均水平,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截止 2026 年 3 月 30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63.25 倍。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 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 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
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 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 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51.38 元/股(不含 51.38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申购价格为 51.38 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 1,400 万股(不含 1,4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申购价格为 51.38 元/股,拟申购数量等
于 1,400 万股,且申购时间晚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 14:49:12:152(不含 2026 年 3
月 30 日 14:49:12:152)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 451 个配售对象,
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302,54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万股的 2.9877%。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6.08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6年4月3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6年4月3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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