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内本人严格依照《公司法》等法律规定、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及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亮,男,197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注册会计师。2005 年 7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员;2012 年 1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2017 年 11 月至今,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3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他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相关利益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取得除经审议的独立董事薪酬之外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履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以
现场出席或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独 立董 应出席董 实 际 出 席 委 托 出 席 缺 席 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 席 股
事姓名 事会次数 董 事 会 次 董 事 会 次 事 会 次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东 会 次
数 数 数 数
吴亮 6 6 0 0 否 3
2025 年度,本人对会议各项议案认真审议,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作用,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2025 年度,公司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4 次,委托出席 0 次。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作用。
(四)对公司现场考察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以及其他情形,定期了解公司经
营管理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交流和探讨。本人也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得到了公司及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提出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审核,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积极作用。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5 年度的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根据相关规定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讨论,形成审核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公司同类合同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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