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00:53:48 股吧网页版
大普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1666 证券简称:大普微 公告编号:2026-002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
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会议由董事长杨亚飞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各位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 年年度报告》和《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已就 2025 年度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形成了《2025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全智、吴亮、王海龙、单羿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性自查情况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2025 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 2025 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机构在 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以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的监督职责汇总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5 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