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00:54:25 股吧网页版
大普微: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1666 证券简称:大普微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资产减值测试,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2025 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2,747.86 万元。详
情如下:

资产减值项目 计提减值损失金额(万元)

1、信用减值损失 628.31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739.71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10.9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0.42

2、资产减值损失 2,119.55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2,119.55

资产减值项目 计提减值损失金额(万元)

合计 2,747.86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1、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说明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当单项应收款项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长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说明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公司均于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
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747.86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2,747.86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本次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计提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