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贝赛)
本人贝赛,作为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贝赛先生,198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一级律师。曾任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目前担任管理合伙人。2020 年 8 月至今任浙江朝晖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至今任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本人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均出席了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2025年度公司召集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报告期内出席的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本年度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
6 6 0 0 否
股东会出席情况
本年度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4 4 0 0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就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本人认为,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履行了如下职责:
1、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薪酬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主任委员,主持
了该会议,就 2025 年度非独立董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
2、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会议。
本人立足律师职业背景,从程序合规、信息披露及权益保障等维度,对公司财务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内控制度、授信担保、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管理等事项进行了合法合规性审查,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会议,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就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情况总结、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4、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会议,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就《关于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工作情况进
行评价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从评价程序的合规性、任职资格的合法性、履职情况与合规性的关联以及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等维度进行了审慎审查。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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