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纳百 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百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纳百川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01号),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91.7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63元,共计募集资金63,177.0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360.7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8,816.3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于2025年12月1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3,166.77万元及前期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94.3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555.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44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5,555.22
项目 序号 金额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注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0.74
项目投入 D1=B1+C1 [注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0.7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55,555.9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56,501.02
差异 G=E-F -945.06[注2]
注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利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前期
投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经累计投入自筹资金 11,401.01 万元。2026 年 1 月,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11,401.01 万元;
注 2:差异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481.80 万元以及前期公司以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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