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03 17:29:20 股吧网页版
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关于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03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HCRT Electrical Equipments Co.,Ltd.】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 16 号 3 号楼 609)

关于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8 月 5 日出具的审核函〔2024〕010069 号《关于北京昊创瑞
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人”)作为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创瑞通”、“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同发行人及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一致。

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改内容 楷体(加粗)

目 录

目 录 ...... 2
问题 1.关于向宏力达采购的合理性 ...... 3
问题 2.关于营业成本准确性 ...... 16
问题 3.关于研发费用核算准确性 ...... 36
问题 4.关于销售模式及收入确认 ...... 74
问题 5.关于期后业绩 ...... 88

问题 1.关于向宏力达采购的合理性

申报材料及反馈回复显示,

(1)2021 至 2023 年,发行人智能柱上开关销售量为 5,483 套、6,349 套、
8,761 套。2023 年发行人智能柱上开关在国家电网中标量为行业第一。

(2)宏力达于 2022 年成为发行人供应商,2022 年、2023 年分别为发行人
原材料第三大、第一大供应商。发行人向宏力达采购柱上开关组件及元器件,组装改进后应用于浙江国网的招标订单中。

(3)2021 至 2023 年,宏力达智能柱上开关销售量分别为 23,521 套、23,016
套和 25,617 套,为其主要销售产品,销售方式以非招投标为主,2023 年占比超过 95%。2023 年实现相关收入 9.4 亿元。

根据公开披露信息,宏力达主要客户以国家电网为主,发行人 2023 年为宏力达第五大客户,宏力达披露的 2023 年向发行人销售金额与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实际采购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发行人未充分说明其合理性。

请发行人披露:

(1)发行人与宏力达在产品及主要客户相似背景下销售方式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未将宏力达列为可比公司的原因;在国家电网中标量的排名是否能充分体现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及参考价值,相关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

(2)比较宏力达向国家电网、发行人向国家电网、宏力达向发行人销售的交易模式、产品内容、定价依据等,说明客户向发行人采购的产品与直接向宏力达采购的产品有无差异,客户通过发行人采购的必要性。

(3)发行人与宏力达是否存在信息披露内容的矛盾与差异,结合发行人与宏力达签署合同的情况,说明双方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利益安排。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的原因及合理性;未将宏力达列为可比公司的原因;在国家电网中标量的排名是否能充分体现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及参考价值,相关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

(一)发行人与宏力达在产品及主要客户相似背景下销售方式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国家电网系我国特大型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其下属企业众多,主要包括各省级公司及直属单位(下属产业公司),其中各省级公司主要从事电网规划建设、运行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