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0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创瑞通”、“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 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 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 号)(以下简称“《网 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 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 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 号)等相关规定,以及深交 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 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 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 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 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发 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 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 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 细则(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 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 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 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 21.0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1.02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5
日(T-4 日)发布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
率 22.81 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
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22.70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 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北京昊创瑞通电 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 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为 23.65 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 800
万股(不含 8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23.65 元/股,拟申购
数量等于 800 万股,且申报时间同为 2025 年 9 月 5 日 14:41:21:567 的配售对象,
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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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