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28 00:10:50 股吧网页版
昊创瑞通: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28


证券代码:301668 证券简称:昊创瑞通 公告编号:2026-007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2
月 5 日和 2026 年 2 月 27 日召开公司职工大会及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
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为保障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
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当日以电话和口头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名,其中张晓先生通过通讯出席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段友涛先生担任本次会议主持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董事会意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董事段友涛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董事会意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各专门委员会由以下成员组成,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名单

战略委员会 段友涛 王敬伟、陶杨

审计委员会 张会丽 张晓、熊丽如

提名委员会 陶杨 张晓、段友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张晓 张会丽、熊丽如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意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段友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张伶俐女士、王敬伟先生、汪燕女士及李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赵永壮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
核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聘任段友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3.02 聘任张伶俐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3.03 聘任王敬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