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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4 17:14:41 股吧网页版
新恒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4


证券代码:301678 证券简称:新恒汇 公告编号:2025-001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525 号)同意注册,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5,988.886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2.80 元,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6,657.7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461.1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8,196.58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4610 号”《验资报告》。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验资结束后,已按照《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募集资金分别转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中。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张江科技支行以及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新恒汇电子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高密度 QFN/DFN 封装
份有限公司 公司淄博高新技术 533900851410001 300,000,000.00材料产业化项目

产业开发区支行

新恒汇电子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73899991013000 超募募集资金的存储和
份有限公司 公司淄博高新技术 730840 192,984,037.39使用

产业开发区支行

新恒汇电子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370501638841000 高密度 QFN/DFN 封装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淄博高新 03469 155,970,100.00材料产业化项目

支行

新恒汇电子股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971600788011000 62,661,200.00 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
份有限公司 张江科技支行 05783

合计 711,615,337.39 /

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196.58 万元,与上表中合计金额差额部分为尚

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会同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张江科技支行(以下统称“乙方”)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高密度
QFN/DFN 封装材料产业化项目、超募募集资金、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募集资
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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