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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9 20:28:21 股吧网页版
新恒汇: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9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恒汇”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恒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材料为黄金、白银、铜等。2025 年以来,随着地缘政治与关税风险升级,推动市场避险情绪升温,同时由于工业需求的增长,黄金、白银、铜三类金属价格大幅上涨,并首次在同一年度同步刷新历史纪录。由于原材料的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拟继续利用期货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生产经营计划确定的现货交易数量。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黄金、银、铜等期货品种。

2、交易场所:只限于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

3、交易金额: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订单规模,确定套期保值的数量规模,加上一定的风险波动金,预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在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
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

5、期限及授权: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该议案附件,一并提交前述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董 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 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规避由 于原材料价格的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风险,有利于增强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性, 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已就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出具可行 性分析报告,公司对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积极应对黄金、 白银、铜等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原材料采购成本产生的影响,有利于降低 公司采购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套期保值交易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预判,并且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价格变动幅度不同,如果对价格预测错误或者基差出现变化的程度超过预期值,或者市场出现大反转,可能面临巨大亏损或强制平仓的风险。

2、政策风险

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公司期货合同到期主要采用平仓方式,受期货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限制,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流动性风险,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可能面临因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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