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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12 08:05:01 股吧网页版
新恒汇:关于增加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式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2


证券代码:301678 证券简称:新恒汇 公告编号:2026-003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降低大宗商品市场风险,对冲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本次拟增加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进一步降低公司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2、交易品种:在场内及场外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黄金、白银、铜等期货及期权合约。

3、交易场所:只限于境内合法运营的机构。

4、交易金额: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在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的市场、政策、技术等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式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公司现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2025年12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订单规模,确定套期保值的数量规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本次增加的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式的原因及内容

随着公司营业规模增长,公司的黄金、白银、铜等原材料采购需求增加,为满足业务发展和市场变化的需要,以及规避原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拟新增开展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为在场内及场外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黄金、白银、铜期权合约。本次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除了增加场内期权交易品种外,同时增加场外期权交易品种,系场外期权的交易要素更加灵活,公司可以根据采购和销售情况来定制与经营相匹配的个性化合约,更加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套保需求。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调整后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期仍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 2026 年 12 月 18 日止);公司本次开展
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期限为自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18 日止。如上述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
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三)调整后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

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贵金属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黄金、白银、铜是公司生产产品的重要原材料,为有效降低大宗商品市场风险,对冲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本次拟增加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进一步降低公司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2、交易金额

本次公司拟在前期审议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及授权期限内,新增开展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严禁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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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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