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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1 20:40:21 股吧网页版
新恒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2


证券代码:301678 证券简称:新恒汇 公告编号:2026-008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 2026 年 4 月 1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董事任志军、虞仁荣、吕大龙;独立董事杜鹏程、高玉滚、GAO FENG 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任志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任志军、虞仁荣、吕
大龙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将择期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提请股东会审议《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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