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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1 21:11:22 股吧网页版
新恒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301678 证券简称:新恒汇 公告编号:2026-012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或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董事虞仁荣先生、吕大龙先生;独立董事杜鹏程先生、GAO FENG 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任志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年度的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外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公司管理团队在董事会领导下,勤勉尽责,有效地贯彻执行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层 2025 年主要工作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活动起到了较好的监督作用,有效管控经营风险。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依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及全体股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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