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301678 证券简称:新恒汇 公告编号:2026-015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分配基
准为 2025 年度,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年度合并报表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6,124,188.58 元,2025 年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28,502,858.34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2,850,285.83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
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509,552,010.99 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12,397,943.60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利润分配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5 年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9,552,010.99 元。
2025 年度公司经营符合预期,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 年度经营情况及考虑未来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39,555,467 股为基数,拟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19,777,733.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
公司已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1),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总股本 239,555,467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19,777,733.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综上,本次利润分配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39,555,467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89.94%。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
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39,555,467.0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126,124,188.58 - -
研发投入(元) 52,778,344.56 - -
营业收入(元) 923,112,220.08 -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配利润(元) 509,552,010.99
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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