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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1 21:11:45 股吧网页版
新恒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玉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高玉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高玉滚,196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航空工业总公司三零三所。曾于1992年7月至1997年9月任中国航空精密机械研究所工程师,1997年10月至2008年2月任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8年3月至2009年8月任北京奥组委技术经理,2009年9月至2016年12月任清华校友总会副主任,2017年1月至2019年2月任清华海峡研究院副主任2019年3月至今任淄博航智天汇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经理。现任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前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交流和沟通,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严谨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人员 会议类型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8 8 0 0 否

高玉滚

股东会 3 3 0 0 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
数 数 数

6 6 0 0 1 1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等要求,出席了历次会议。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6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均全部出
席,未有缺席的情况。本人根据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的各项议案并与参会委员进行了沟通、讨论,发表了相关意见,发挥了相应委员会的作用。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履职,本人恪尽职守,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半年度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了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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