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
之
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德电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5年12月19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6年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5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人”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规范委员会关于保障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下新股平稳有序发行的倡议》(深证上〔2023〕2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主承销商针对固德电材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资格进行核查,出具本核查报告:
一、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一)发行人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
2025年1月9日,发行人依法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二)发行人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2025年2月6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三)深交所、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
2025年12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发布《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32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根据该公告内容,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6年1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同意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5号),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发行人关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相关事项的审批
2025年12月29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拟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本次发行战略配售。
二、关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和配售股票数量
(一)战略配售的股票数量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0,7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140,000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预计认购金额不超过11,500万元,且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即不超过2,070,000股;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初始比例为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即1,035,000股(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吴创新资本”)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超过5,750万元。战略投资者最终配售数量与初始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具
体回拨机制如下:如果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等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则不进行回拨,初始网下、网上发行数量不变;如果最终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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