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郝东洋)
本人作为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尽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现将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郝东洋先生,1976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1998 年 7 月至 2002 年 8 月,任平顶山市工商局科员;2002 年 9 月至
2005 年 6 月,就读于西安交通大学;2005 年 7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上海电视
大学金融会计系讲师;2012 年 6 月至今,任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决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7 次董事会,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本人在本年度对应出席的董事会所审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2、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股东会 3 次,本人在会前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项
议案均进行了研究了解并认真审阅,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人对提交审计委员会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就公司相关事项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 1、《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
员会 2025 年 2025 年 1 月 配方案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9 日 2、《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关于<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3、《关于<2025 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4 月 7、《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员会 2025 年 29 日 8、《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 9、《关于确认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关联
交易的议案》
10、《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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