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9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Chengdu Hongming Electronics Co., Ltd.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43 号 17 栋 2 层 8 号)
关于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二零二五年八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印发的《关于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1001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明电子”“发行人”或“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人”)、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示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所使用的简称与《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说明如下: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招股说明书的补充披露、修改 楷体、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引用 楷体、不加粗
本问询函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目 录
1.关于行业发展情况与成长性 ...... 3
2.关于技术先进性 ...... 33
3.关于股东间资金往来 ...... 39
4.关于经营合规性 ...... 45
5.关于客户合作情况 ...... 52
6.关于收入变动分析 ...... 61
7.关于业绩下滑风险 ...... 73
8.关于采购与成本核算 ...... 80
9.关于供应商合作情况 ...... 104
10.关于毛利率变动分析 ...... 107
11.关于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 ......116
12.关于研发费用 ...... 130
13.关于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 ...... 137
14.关于存货 ...... 153
15.关于其他财务事项 ...... 161
附:保荐人关于发行人回复的总体意见 ...... 175
1.关于行业发展情况与成长性
申报材料显示: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314,608.57 万元、272,656.92 万
元、252,543.80 万元,呈持续下滑趋势。发行人产品分为电子元器件产品和精密零组件产品两大类,报告期各期电子元器件产品收入分别为 188,118.61 万元、193,339.13 万元、175,251.51 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60.92%、72.73%、71.50%;精密零组件产品收入分别为 114,203.90 万元、62,369.14 万元、58,444.86 万元,占比分别为 36.98%、23.46%、23.84%。发行人精密零组件收入降幅远高于可比公司同期水平。
(2)从产品类型看,发行人电子元器件产品分为阻容元器件、滤波/连接器产品、微波器件产品,其中阻容元器件产品收入占电子元器件产品收入比例约85%。招股说明书仅披露 MLCC 产品下游行业相关情况,未披露滤波/连接器产品、微波器件产品下游行业相关信息。
(3)发行人精密零组件产品主要包括 3C 精密零组件、新能源电池及汽车电子结构件等产品,消费电子领域的终端客户主要为苹果、联想、摩托罗拉等。发行人分析,自 2011 年起,受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等可替代消费电子快速普及的冲击,笔记本电脑承载的娱乐休闲功能被分流,出货量呈现了下滑趋势。2022年、2023 年,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同比下降 4.72%、10%,笔记本电脑出货量同比下降 18.91%、10.90%。
公开信息显示,2024 年全球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出货量有所回升。2025年一季度,受美国政府加征首轮关税政策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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