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3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明电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2917号文同意注册。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3,038.734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价格69.6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3.61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6年3月10日(T-4日)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代码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65.16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平均静态市盈率(剔除异常值后)74.90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
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71.00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71.00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550万股(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145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75,08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7,468,840万股的1.0052%。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 水 平、 募集 资金 需求 及 承销 风险 等因 素, 协 商确 定本 次发 行价 格 为 69.66元 /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6年3月16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6年3月16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9.66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51.9367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4、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本次发行价格为69.66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3.6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25.2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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