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3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宏明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宏明电子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17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38.734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9.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1,678.21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914.74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3,763.47 万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出具了《验资
报告》(XYZH/2026BJAG1B0162 号),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 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高储能脉冲电容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50,942.81 公司本部
2 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 39,415.51 宏科电子
(一期/二期)
3 精密零组件能力提升项目 9,878.86 宏明双新
4 高可靠阻容元器件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15,000.00 公司本部
5 电子材料与元器件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15,000.00 宏科电子
序号 项目名称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 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6 3C 精密零组件、新能源电池及汽车电 10,000.00 宏明双新
子结构件研发项目
7 数字化能力提升项目 9,834.00 公司本部
8 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0 公司本部
9 超募金额 8,692.29 公司本部
合计 203,763.47 -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的项目及相关情况
(一)拟变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的项目
根据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一期/二期)和电子材料与元器件关键技术研发项目拟通过借款给控股子公司宏科电子进行实施。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通过向宏科电子进行增资方式实施上述募投项目,项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 实施主体
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 39,415.51 宏科电子
(一期/二期)
2 电子材料与元器件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15,000.00 宏科电子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