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或“本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声 明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人名称...... 3
二、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3
三、发行人情况...... 4
四、保荐人与发行人存在的关联关系...... 5
五、保荐人内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6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 7
第三节 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意见...... 8
一、推荐意见...... 8
二、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8
三、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8
四、发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发行条件...... 9
五、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 12
六、发行人面临的主要风险...... 17
七、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24
八、关于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核查...... 30
九、关于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的核査结论...... 30
十、关于发行人落实《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
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1
十一、《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
意见》要求的核查事项...... 31
十二、发行人股东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的核查...... 32
附件一: ...... 38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
戴顺,保荐代表人,证券执业编号:S1010720090008,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负责或参与了当升科技非公开、锡业股份非公开、华友钴业非公开、晶澳科技非公开、国元证券非公开、中国核电可转债、华友钴业可转债、鹿山新材可转债、皖能电力重组、华友钴业重组、鹿山新材 IPO、宏柏新材 IPO、永和股份 IPO、晶澳科技可转债等项目工作。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李宁,保荐代表人,证券执业编号:S1010719050005,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球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曾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完成了江瀚新材
IPO、信德新材 A 股 IPO、宝丰能源 A 股 IPO、三棵树 A 股 IPO、大唐环境 H 股 IPO、
方正证券 A 股 IPO、天宜上佳非公开、晶澳科技非公开、恩捷股份可转债、靖远煤电可转债、节能风电可转债、国投电力非公开、三棵树非公开、通源石油非公开、晶澳科技
可转债、龙源电力吸收合并 ST 平能项目、国电电力 2017 重大资产重组、桂冠电力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中纺投资 2014 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工作。2025 年 5 月 14 日,上
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34 号,对李宁予以监管警示;除此以外,李宁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中信证券指定卢秉辰作为慧谷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项目协办人,指定封硕、邓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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