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关于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5〕010055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已收悉。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慧谷新材”或“公司”)会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中信证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致同会计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信达律师”)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招股说明书具有相同含义。
本落实函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项目 字体
落实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补充披露、修改 楷体(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引用 楷体(不加粗)
目 录
问题 1.关于毛利率与业绩稳定性 ......3
问题1.关于行业及业务模式
申报文件及问询回复显示:
(1)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润增速超过收入增速,主要受益于原材料市场价格下行,发行人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比重较高。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价格呈下降趋势,2025年7-9月,包装、新能源产品单价进一步下滑。
(2)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逐年上升,其中新能源主要客户3名,且与家电业务客户存在重叠,其他客户整体采购规模较小。
请发行人披露:
(1)结合2025年全年业绩预计(收入、成本、毛利率、归母净利润等)及同比变动情况,进一步分析论证发行人毛利率及经营业绩是否存在大幅下滑风险,并结合原材料价格变动、产品价格变动对毛利率的敏感性测试情况,针对性完善相关风险提示。
(2)结合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逐年上升原因、细分业务客户拓展情况,分析论证发行人开拓新客户是否存在障碍、是否具备开拓新客户的能力,并就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客户流失对未来生产经营稳定性的影响进行充分风险揭示。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简要概括核查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披露
(一)结合2025年全年业绩预计(收入、成本、毛利率、归母净利润等)及同比变动情况,进一步分析论证发行人毛利率及经营业绩是否存在大幅下滑风险,并结合原材料价格变动、产品价格变动对毛利率的敏感性测试情况,针对性完善相关风险提示。
1、结合 2025 年全年业绩预计(收入、成本、毛利率、归母净利润等)及同比变动
情况,进一步分析论证发行人毛利率及经营业绩是否存在大幅下滑风险
(1)2025 年全年业绩预计及同比变动情况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历史经营数据,并考虑公司 2025 年第四季度的
订单执行、市场需求情况以及主要客户采购计划,公司对 2025 年度经营业绩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预计) 2024 年度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94,000.00-100,000.00 81,690.54 15.07%-22.41%
营业成本 50,760.00-56,000.00 48,459.85 4.75%-15.56%
毛利率 44.00%-46……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