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
之
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谷新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5年 12 月 9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
过,并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18 号)(批文落款日为 2025 年 12 月 24 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5〕267 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规范委员会关于保障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下新股平稳有序发行的倡议》(深证上〔2023〕210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主承销商针对慧谷新材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资格进行核查,出具本核查报告:
一、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一)发行人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
2025 年 4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
(二)发行人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2025 年 4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等相关议案。
(三)深交所、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
2025 年 12 月 9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发布《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5 年第 28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根据该公告内容,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5 年 12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同意广州慧谷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18
号),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文落款日为 2025 年 12 月 24
日)。
(四)发行人关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相关事项的审批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的 10%。
二、关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和配售股票数量
(一)战略配售的股票数量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779,1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2,366,865 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预计认购金额不超过 5,510.40 万元,且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10.00%,即不超过1,577,910 股;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数量预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即788,955 股(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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