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18:15:24 股吧网页版
慧谷新材: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1683 证券简称:慧谷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3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 15: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信息、电话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
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靖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议案中《2025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唐靖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包括 2025 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2025 年度主要工作回顾、2026 年度经营计划等。

本议案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各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鲍卉芳、黄燕飞、吴刚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及《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以总股本 63,116,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1 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 69,428,04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相关公告披露之日起到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