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谷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的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研发管理、安全生产、关联交易、财务报告、信息与沟通、监督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安全生产、研发管理、财务报告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 错报>营业收入总 营业收入总额的 1%<错报≤营业 错报≤营业收入总
总额 额的 2% 收入总额的 2% 额的 1%
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1%<错报≤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
2% 的 2%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2)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公司缺乏反舞弊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 损失金额>营业收 营业收入总额的 1%<损失金额 损失金额≤营业收
入总额 入总额的 2% ≤营业收入总额的 2% 入总额的 1%
指标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资产总 损失金额>资产总 资产总额的 1%<损失金额≤资 损失金额≤资产总
额 额的 2% 产总额的 2% 额的 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公司经营或决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于公司重大事项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虽有程序但未有效执行,导致重大损失;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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