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及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的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本人作为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积极关注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状况的变化、利润构成及其影响因素等事项,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报告期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相关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单英明,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
会计师。1999 年 7 月至 2013 年 4 月,历任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助理、审计师、项目经理、授薪合伙人;2013 年 4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授薪合伙人;2018 年 11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副主任会计师;
2020 年 11 月至 2024 年 6 月,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2019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0 月,任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2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7 月至 2024 年 10 月,任亚
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之分所负责人;2024 年 11月至今,任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2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决议合法有效。本人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出席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及股
东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
并在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慎重的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
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加董事会会 数
议
单英明 9 0 9 0 0 否 4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为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及专业性,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
(1)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共组织召开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按规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定期报告等事项,
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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