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5
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十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6 月 15 日印发的《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1001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瑞智能”、“发行人”、“公司”)会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国泰海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招股说明书具有相同含义。
本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项目 字体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引用原招股说明书的内容 宋体(不加粗)
回复中涉及对招股说明书修改、补充的内容 楷体(加粗)
本问询函回复部分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加总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问题 1.关于行业情况 ......3
问题 2.关于核心竞争力及创新性 ......69
问题 3.关于股份代持及历史沿革 ......108
问题 4.关于主要客户稳定性......119
问题 5.关于成本结构波动 ......155
问题 6.关于单价波动及毛利率上涨......185
问题 7.关于期间费用 ......211
问题 8.关于其他财务事项 ......245
问题 1.关于行业情况
申报材料显示:
(1)发行人主要产品为无人机动力系统及机器人动力系统产品,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2024 年全球民用无人机电动动力系统(不含动力电池)行业市场规模为 103.08 亿元。按销售额计算,公司 2024 年在全球民用无人机电动动力系统(不含动力电池)市场的份额 7.1%。
(2)从商业模式来看,大疆创新采用垂直整合模式实现动力系统自研自产,处于市场领先地位;除大疆创新外,全球民用无人机动力系统的主要市场份额由第三方供应商占据。发行人以外销为主,2024 年以非直销模式为主,前五大客户中贸易商、经销商变动较大。
(3)发行人无人机电动动力系统产品收入由 2022 年的 30,858.59 万元增长
至 2024 年的 72,845.79 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53.64%,高于全球行业市场规模
增速。
(4)发行人部分产品主要以 ODM 模式采购为主,目前正在拓展自产;发行人主要采用“订单生产+备货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其中订单生产主要适用于非标产品。发行人报告期内非直销收入占比持续提高。
(5)公开资料显示,电机包括直流电机、交流异步电机、永磁同步电机和高温超导电机等类型,应用领域有所区别。从供应链角度,eVTOL 部分零部件与新能源汽车重合;部分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供应商已与 eVTOL 整机厂合作开发高性能电机;国内多家 eVTOL 电机企业产品处于早期研发和合作阶段,与主机厂共同推进适航认证。
请发行人披露:
(1)结合市场数据,披露无人机动力系统(含电池)在消费级与工业级等细分领域的市场空间、行业内主要企业、竞争格局等,发行人与大疆、其他第三方厂商在无人机动力系统及各细分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及对比情况,发行人产品的市场地位、竞争优劣势等;招股说明书援引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的来源、权威性、有效性,是否涉及专为本次发行准备,发行人是否支付费用。
行人业绩增长驱动因素是否可持续;发行人未来收入是否仍有较大成长空间及具体依据,是否存在业绩增速放缓或业绩下降的风险。
(3)是否存在客户指定供应商的情形,结合不同类型产品的价格、市场供应格局、与客户合作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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