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瑞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三瑞智能2026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稳健型、风险可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司将认真、谨慎选择委托理财产品。
3、投资金额及期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含)或等额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上述额度不等同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际金额,实际金额以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4、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工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银行信贷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稳健型、风险可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相应的利率等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理财产品等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此外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的相关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相关理财业务。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稳健型、风险可控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由公司财务中心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通报公司总经理,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4)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
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或等额外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稳健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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