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4
证券代码:400008 /420008 证券简称:水仙 A3 /B3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承销保荐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6,401,000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6,401,000元。公司因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 元。公司因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应由股东大会通过 注册资本总额变更,应由股东会通过同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再就 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再就因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 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一项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 项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
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以先进技术创造品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尊重市场规律,求质,用领先的规模占领市场;以开拓的 取发展空间,优化服务体验,实现社会精神搞活经营,用良好的业绩回报股 价值。
东。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 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 (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除外。 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