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0-2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春北方五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按时披露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长春北方五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审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 否
险
2 -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长春北方五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五环 1,证券代码:400020)
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了《长春北方五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执行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公告》,并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披露了《长春北方五环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及监督期限的公告》。目前,公司已与各重整方签订《关于长春北方五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破产重整合作终止协议》。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由于此次重整计划未能实现,目前公司尚在寻找新的重组方,继续推进公司破产重整事项,导致相关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工作无法在 2021 年 10月 31 日之前完成。
三、 对公司的影响
长春北方五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风险。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充分履行对五环 1 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按期披露《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五环 1 在 2021 年 10 月 31 日前无法披露《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请投资
者认真阅读《风险提示性公告》,正确评估该公司的投资价值,我司特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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