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6
证券代码:400022 证券简称:海洋 3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年
度股东会会议,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6 月 20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5-039。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5 年 6 月 12 日,股东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24.51%已发行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中惠融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书面提交的关于《公司拟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司拟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更换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
事宜的议案》的提案,提请在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
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细则》第四条之规定“公司应当聘请为其提供督导服务的主办券商为独立财务顾问,但存
在影响独立性、财务顾问业务资格受到限制等不宜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情形的除外。为公司提供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未担任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的,应当按照全国股转系统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为便利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以及后续股权分置改革事项的推进。
建议公司更换持续督导服务的主办券商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股东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认为股东中惠融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召集人同意将股东中惠融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公告的原股东会会议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议案后的会议审议事项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
议案名称 恢复表决权的
编号 普通股股东
优先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2.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3.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4.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00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6.00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7.00 聘任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 -
8.00 取消独立董事及其相关制度 √ -
9.00 修改《公司章程》 √ -
10.00 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 √ -
11.00 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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