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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03 18:46:22 股吧网页版
新征程3:监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3


证券代码:400023 证券简称:新征程 3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新征程能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新征程能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新征程能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职 责与权限,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与表决程序,保障监事会高效、有序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征程能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制订《新征程能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监事会,作为公司的专门监督机构,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董 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实施监督。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监事行为及监事会召集、召开、决议程序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监事
第四条 监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的股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监事的,该选举无效。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解除其职务。
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职工监事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选举产生。
第五条 监第六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向董事会/股东会报告并经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公司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的除外;
(五)未向董事会/股东会报告,并经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九)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第七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监事辞职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监事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监事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公司应当在 2 个月内完成监董事补选。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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