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17:37:47 股吧网页版
生态5: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400027 证券简称:生态 5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湖北洪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在 2024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报告已经董事
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湖北洪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及《湖北洪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2)。
(三)本次关联交易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洪湖市华年和乐商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洪湖市瞿家湾镇唐城大道华年创意产业园商管中心

注册地址:洪湖市瞿家湾镇瞿家湾大道

注册资本:1,500 万元

主营业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

法定代表人:李景云

公告编号:2025-005

控股股东:广东华年生态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李武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李浩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 26 号依云置地中心 1 座 712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直系亲属、控股子公司高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资金拆借,拆借利息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与控股子公司向所在地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并以货币方式结算。(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公允原则,并在综合考虑到公司的融资成本和未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是一种公允、合理的定价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洪湖市弘华生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华公司”)为补偿公司流动资金,向公司关联方洪湖市华年和乐商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年和乐公司”)及李浩借款。

1、借款期限:弘华公司与华年和乐公司签订的协议借款期限为,根据不同
时期签订的协议期限均延展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弘华公司与李浩签订的协
议借款期限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止。借款方根据实际情况或出借方要求可提前还
款。

2、借款利率:弘华公司与华年和乐公司借款利率约定为月利率 0.625%。与李浩借款利率约定为月利率 0(自逾期还款之日起调整为月利率 1%)。

3、协议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盖章且公司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后生效。

4、借款偿还:借款按月结息。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本付息。若公司提前

公告编号:2025-005

归还借款或按照出借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则按照借款实际使用时间结算本息。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拆借资金主要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补充控股子公司的流动资金,是公司非常重要的融资手段之一。使得公司能有充分资金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无。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交易双方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其他事项

无。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