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9-13 15:37:22 股吧网页版
金马5: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13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400028 证券简称:金马 5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 121 号 2000 年大酒店 1710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张剑波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5,422,7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02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列席 2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1 人;

公告编号:2023-024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4.公司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据实设置重组方利润承诺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5,416,78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股数 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学达、王诗漫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
于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公告编号:2023-024

书》

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