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德皓核字[2025]00000887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DehaoInternational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imitedLiabilityPartnership)
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目 录 页 次
一、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1-3
出 具 非 标 准 审 计 意 见 涉 及 事 项
的 专 项 说 明
德皓核字[2025]00000887 号
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所接受委托,业已完成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马控股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德皓审字[2025]00000873 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金马控股公司 2024 年度发生净亏损 1,715,376.10 元,且金马控股公司尚未有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经营性资产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负数。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金马控股
德皓核字[2025]00000887 号专项说明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上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金马控股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结合公司经营形势及债务状况,董事会认为仍应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年度财务报表。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截止审计报告签发日,根据审计取证情况,我们没有发现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落存在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德皓核字[2025]00000887 号专项说明
四、上期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我们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对金马控股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
出具了德皓审字[2025]00000873 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
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于该报告中导致发表上述意见的
事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出具
了致同专字[2024]第442A008835号关于对金马控股公司2023年度财
务报表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导致对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
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在本年度仍然
存在,其对本年度的影响已在本专项说明中进行了说明。
本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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