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9
公告编号:2024-031
证券代码:400030 证券简称:蓝璟5 主办券商:麦高证券
湖南蓝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南蓝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股东北京瑞元通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元通达”)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股东北京瑞元通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元通达”)持有公司股份 26,446,057 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1.98%,质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相关手续。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原因
本次股份质押用于股东瑞元通达借款抵押。
(三)股份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所质押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可能影响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能力。
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4-031
二、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根据瑞元通达与王建雄签署的《证券质押合同》约定,瑞元通达将其名下持有的公司 2,200,000 股(限售流通股)予以质押,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6%。
2、根据瑞元通达与蔡影萍签署的《证券质押合同》约定,瑞元通达将其名下持有的公司 2,000,000 股(限售流通股)予以质押,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5%。
3、根据瑞元通达与王一鸣签署的《证券质押合同》约定,瑞元通达将其名下持有的公司 1,000,000 股(限售流通股)予以质押,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7%。
4、根据瑞元通达与郭强签署的《证券质押合同》约定,瑞元通达将其名下持有的公司 202,703 股(限售流通股)予以质押,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
5、根据瑞元通达与刘岑签署的《证券质押合同》约定,瑞元通达将其名下持有的公司 1,418,919 股(限售流通股)予以质押,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1%。
6、根据瑞元通达与王岩签署的《证券质押合同》约定,瑞元通达将其名下持有的公司 337,838 股(限售流通股)予以质押,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
7、根据瑞元通达与朱大永签署的《证券质押合同》约定,瑞元通达将其名下持有的公司 183,824 股(限售流通股)予以质押,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8、根据瑞元通达与王宽签署的《证券质押合同》约定,瑞元通达将其名下持有的公司 226,471 股(限售流通股)予以质押,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
9、根据瑞元通达与张艳辉签署的《证券质押合同》约定,瑞元通达将其名下持有的公司 74,325 股(限售流通股)予以质押,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
10、根据瑞元通达与李志超签署的《证券质押合同》约定,瑞元通达将其名下持有的公司 135,136 股(限售流通股)予以质押,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11、根据瑞元通达与郭企利签署的《证券质押合同》约定,瑞元通达将其名下持有的公司 27,028 股(限售流通股)予以质押,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公告编号:2024-031
0.002%。
12、根据瑞元通达与田学慧签署的《证券质押合同》约定,瑞元通达将其名下持有的公司 37,162 股(限售流通股)予以质押,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
13、根据瑞元通达与李红胜签署的《证券质押合同》约定,瑞元通达将其名下持有的公司 4,386,386 股(限售流通股)予以质押,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3%。
14、根据瑞元通达与马高灿签署的《证券质押合同》约定,瑞元通达将其名下持有的公司 679,449 股(限售流通股)予以质押,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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