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9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期停牌的风险
提示性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主办券商”)系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达尔曼 3,证券代码:400037,以下简称“达尔曼公司”或“公司”)的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长期停牌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达尔曼自 2016 年 5 月 3 日开始停牌,停牌的具体事由为正在
筹划重大事项。2016 年 7 月 11 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西安中院”)根据债权人经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
理了达尔曼公司重整一案。2016 年 9 月 7 日,西安中院指定陕西丰
瑞律师事务所担任达尔曼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2016 年 11 月 18
日,西安中院以(2016)陕 01 民破 20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宣告
达尔曼公司重整。2016 年 12 月 29 日,西安中院作出(2016)陕 01
民破 20 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由债权人经易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重组方对达尔曼公司实施重整。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2016 年 12 月 29 日,西安中院作出(2016)陕 01 民破 20 号之
五《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自 2016
年 12 月 29 日起至 2017 年 6 月 28 日。
2017 年 6 月 19 日,西安中院作出(2016)陕 01 民破 20 号之
六《民事裁定书》,裁定延长达尔曼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至 2017
年 12 月 28 日。
2017 年 12 月 18 日,西安中院作出(2016)陕 01 民破 20 号之
七《民事裁定书》,裁定延长达尔曼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
2019 年 4 月 23 日作出(2016)陕 01 民破 20 号之九《民事裁
定书》,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行及监督期限至 2019 年 8 月 28 日。
2020 年 2 月 20 日作出(2016)陕 01 民破 20 号之十一《民事
裁定书》,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行及监督期限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
2020 年 12 月 28 日作出(2016)陕 01 民破 20 号之十三《民事
裁定书》,裁定延长达尔曼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及监督期限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 年 12 月 27 日作出(2016)陕 01 民破 20 号之十四《民事
裁定书》,裁定延长达尔曼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及监督期限至 2022 年 12 月 28 日。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4.1
条第(七)项规定,公司出现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申请的,应当
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暂停转让,直至按规定披露或相关情 形消除后恢复转让。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 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挂牌公司在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过程中,交易各方初步达成实质性意向或者虽未达成实质意 向,但在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前,相关信息已在媒体上传播或者预 计该信息难以保密或者公司证券交易价格出现异常波动,以及本次 重组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方案论证的(以下简称重大资 产重组),应当立即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股票停牌,停牌时长不得超 过 1 个月。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 业务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挂牌公司披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或者披露终止筹划重组事项后,应当申 请股票于披露后的次两个交易日复牌。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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