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17
公告编号:2021-017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事项之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审议的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是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各子公司均资信良好,财务状况健康,公司为其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提供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此方案在提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2020 年年度不送红股,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经审阅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文件的规定,未损害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此方案在提报股东大会审议通
公告编号:2021-017
过后实施。
3、《关于续聘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提请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指定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财务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聘任该所为本公司进行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经验丰富,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并能较好的完成审计工作,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阅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2020 年,公司在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因此,公司内部控制有效。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内部控制重点活动能按照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关于确认 2020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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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独立董事津贴严格按照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方案执行;
(2)董事会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均为兼任公司管理岗位领取的岗位薪酬;
(3)公司监事在公司领取薪酬均为兼任公司管理岗位领取的岗位薪酬;
公司依据薪酬及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 2020 年度的工作业绩进
行考核,并计算 2020 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同意对 2020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确认。
独立董事:张志宏、金荷仙、彭和平
2021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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