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绿5: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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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1-13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文件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之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核,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提名补选张志宏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查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志宏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认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志宏先生具备相关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同意张志宏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文件
(此页无正文,为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金荷仙 彭和平 丁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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