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2
证券代码:400039 证券简称:R 华 圣 1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广东华圣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
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华圣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制度暨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保证董事会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确保董事会的
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 法规、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的决议
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 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准则,对涉及公司重
大利益的事项进行集体决策。
第二章 董事会组织结构
第四条 董事会成员共 5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第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应当书面指定一名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根据需要,可下设专业性委员会。专业性委员会根据董事
会、董事长的安排或总经理的提议,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和提出意见及建议,供决策参考。
(一)战略决策委员会;
(二)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第七条 董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表决事项行使表决权;
(二)董事有权对提交会议的文件、材料提出质疑,要求说明;
(三)董事有向董事长提出召开临时会议或特别会议的建议权;
(四)为了查询或调查董事会的专项工作,董事有权调阅公司档案、文件或约见公司经理人员了解情况;
(五)董事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本规则和其他公司规章制度,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董事不得利用职权收取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六)董事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贷给他人;不得将公司资产
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设帐户存储;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七)董事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八)董事负有按规定不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九)董事违反本条例的非法所得归本公司所有,造成的损失应当赔偿;
(十)董事在执行职权时超越权限或没有依照董事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损害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 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
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直接向董事会、董事长汇报,其
主要任务包括:
(一)协助董事处理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持续向董事提供、提醒并确保其了解国家有关公司运作的法规、政策及要求,协助董事及总经理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负责董事会内部沟通,并处理公司董事会与公司总经理、管理部门、股东之间的有关事宜;
(三)按法定程序负责董事会、股东会的有关组织和准备工作,列席有关会议并收集有关信息资料,做好会议记录,负责会议文件的保管;
(四)保证会议决策符合法定程序,主动了解掌握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执行进展情况,对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和董事长报告并提出建议;
(五)处理与中介机构、媒体的关系;
(六)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董事会议事内容(职权)
第十条 根据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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