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04
证券代码:400041 证券简称:数码 3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陕西煤航数码测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陕西煤航数码测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
债务和解事项,公司股票已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开市时起暂停转让,并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发布
了《陕西煤航数码测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
兹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安中院”)下达的(2016)陕 01民破 18-0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由债权人西安友木开米物业发展有限公
司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2018 年 3 月 19 日西安中院指定泰和泰律师事务
所担任管理人。公司按照法院以及管理人的要求,配合管理人的各项工作。
2022 年 3 月 3 日,公司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陕
01 民破 18-33 号”《关于更换陕西煤航数码测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决定》,法院重新指定“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为公司破产管理人,并履行管理人职责。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及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至规定,破产管理人履行以下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本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刊登,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平台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陕西煤航数码测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