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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2-05 15:39:42 股吧网页版
博嘉5:购买资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05



证券代码:400046 证券简称:博嘉 5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博嘉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拓展华北地区的市场及市场占有率,公司子公 司华际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下称:华际信息)以人民币 0 元为对价向交易对手 方林洋、王菁购买其持有的银维汇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银维汇智) 100%股权。本次购买股权完成后,华际信息持有银维汇智 100%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众公 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 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 达到 30%以上。

另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 “计算本办法第二条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

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 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 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 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 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 面价值为准。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期末总资产和净资产(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分别为 270,641,536.71 元人民币和 136,321,472.26 元人民

币,公司总资产的 30%为 81,192,461.01 元人民币,公司总资产的 50%为

135,320,768.36 元人民币,公司净资产的 50%为 68,160,736.13 元人民币。截

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银维汇智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0,381,849.45 元,资

产净额为 9,551,565.86 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总

资产的 30%或 50%。公司在 12 个月内未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公司进行投资。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4 日上午 9:30 召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确认购买银维汇智(北京) 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对上述对购买资产行为予以确认。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林洋

住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越山东路中凯梦之城 20-1-58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王菁

住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通惠路 10 号 8-5-111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银维汇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北京市大兴区丽园 B 区 12 号楼二层 6 号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法定代表人:林洋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丽园 B 区 12 号楼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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