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关于博嘉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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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嘉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ZHONGMINGGUOCHE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大街 18 号办三 916 单元 邮编:100005
电话:(010) 53396165
关于博嘉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名国成专审字(2026)第 1902号
博嘉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所接受委托,对博嘉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嘉科技)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04 月 27 日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强调
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名国成审字(2026)第 4122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 — 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
审计类第 1 号》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
规定,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内容
1、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博嘉科技其他应收款中涉及关联方的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余额为人民币 138,298,179.99 元,因资金占用计提利息余额为人民
币 14,644,820.13元。
2、博嘉科技 2024 年及 2025 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1,497,147.45元及-57,657,925.20元,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
能导致对博嘉科技持续经营能力 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
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持续经营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资金占用事项涉及关联方交易,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被审计单位财务
状况、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判断。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如果认为有必
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
使用
报告
出具
仅供
使用
报告
出具
仅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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