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05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400053 证券简称:佳纸 3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恢复转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暂停转让情况概述
当前暂停转让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按要求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的具体内容是:
□向全国股转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
□未及时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后未能按期实施且未于 R-1 日披露延期实施公告
□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且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
√其他,具体内容为:鉴于公司破产重整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事宜难以继
续推进,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5 日恢复转让;同日,因业务衔接问题,导致
股票交易异常。为避免投资者遭受损失,公司股票于 5 月 5 日停牌,未实际发生交易。
因存在上述事项,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5 日起暂停转让。
公告编号:2023-012
当前暂停转让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二、暂停转让事项进展
2016 年 2 月 5 日,因针对本公司的重整申请被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佳木斯中院”)受理,本公司进入到重整司法程序,公司股票申请暂停 转让(参见公告编号:2016-02)。
2016 年 11 月 7 日,佳木斯中院作出(2016)黑 08 民破 1-4《民事裁定
书》,批准了《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
截至 2018 年 2 月 6 日,公司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破产重整完成。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公司筹划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因有关事项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股票继续暂停转让。截至 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事
宜未能取得实质进展,后续难以继续推进。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5 日起恢复转让。
2023 年 5 月 5 日,因业务衔接问题,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为避免投资
者遭受损失,公司股票于 5 月 5 日停牌,未实际发生交易。
三、恢复转让依据及恢复转让日期
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向全国股转公司
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8 日起恢复转让。
1、股票除权日:不适用
2、股票恢复转让日和转让方式
公司股票恢复转让日为 2023 年 5 月 8 日,股票转让方式为每周转让三次
(每星期一、三、五各转让一次)。
3、股票转让委托申报
投资者参与股票转让,应当委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经纪业务的券商所属营业部办理。
4、股票简称和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佳纸 3
股票代码:400053
公告编号:2023-012
5、股票转让单位
股票转让以 100 股为单位。申报买入股票,数量应当为 100 股的整数倍。
不足 100 股的股票,只能一次性申报卖出。
6、恢复转让首日开盘参考价:人民币 2.77 元/股
公司因被法院受理破产重整,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2 月 5 日暂停转让,破产
重整完成后,公司筹划股权分置改革事宜继续暂停转让,为《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五)项所述情形。目前公司破产重整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事宜难以继续推进,现申请公司股票恢复转让,依照《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股票恢复转让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公司股票不做除权处理。
7、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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